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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外商投资法》 刘志勤:中国做了该做的事
http://www.CRNTT.com   2019-04-19 00:20:52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刘志勤(中评社 海涵摄)
  中评社北京4月19日电(记者 海涵)18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刘志勤参加中国记协主办的主题为“外商投资法:中国改革新标志”的新闻茶座时就《外商投资法》为何现在颁布以及有何核心看点进行了解释。他表示,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候公布,是因为这个时机是准确的,可以说水到渠成、瓜熟蒂落。而提出了要创造一个稳定的、透明的、平等的、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和技术保护问题,负面清单、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问题,限定了中国地方政府的权限是此次《外商投资法》的亮点所在。中国制订《外商投资法》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

  “为什么现在颁布《外商投资法》?”刘志勤说,《外商投资法》从颁布以来以及在酝酿过程中引起了国际社会和国际企业的很大反响。它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候公布?因为这个时机是准确的,可以说水到渠成、瓜熟蒂落。设想如果10年前公布,中国当时的经济实力和经济情况远不如现在成熟,也就是市场的开放度,开放广度、深度远不成熟。如果在当时建立起所谓的跟西方接轨的各种投资法,中国的经济很可能会发生脱轨现象,无论是市场准入,或者是资本市场的开放,在这些问题上,中国当时并没有足够的实力、经验和人才储备来完成转型。而40年来的改革开放,中国在这三点上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经验、人才和资源。30年前没有这个机会,30年前的市场并不像现在那么成熟,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也不像现在这样。如果当时提出来,可能会使市场发展变形,不会得到预期效果。
   
  “毋庸讳言,有些媒体一直在宣传中国出台这部法律是受到了舆论压力,是受到的国际上的各种非议和非难不断改进的结果。其实这完全是个误会。因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到了这个程度,需要这部法律的出现来保护外商的根本利益,”刘志勤说。

  应该从哪个角度理解这部《外商投资法》呢?刘志勤说,这部法律是根本性的变革,而且是制度性的变革,这一点要特别重视。它不是简单的法律颁布,而是带有一点政治含义上的声明。中国的制度自信已经达到新的高度,通过几十年的发展,我们选择自己的发展方式和发展道路,制度上已经有足够的自信和能力处理有关国际问题。这部法律是根本性的改革,也是制度性的改革,它是法制化、便利化、国际化的必然步骤,也是中国在完成未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法律保证。在这部法律当中有四个要点值得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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