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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港区国安法?陈明通:看情势再决定
http://www.CRNTT.com   2020-07-16 18:29:36


陆委会主委陈明通。(中评社 倪鸿祥摄)
  中评社台北7月16日电(记者 倪鸿祥)陆委会主委陈明通今天下午举行记者会发布“对港区国安法之立场与因应说明”说帖,面对媒体再三询问是否有反制措施,他强调,已重覆很多次了,我们会看情势再决定怎么做。

  陆委会今天公布两份文件,一是“港版国安法雷区”,二为“对港版国安法之立场与因应”。

  媒体关切,蔡英文所说的反制作为,具体的措施是否就是指《香港澳问关系条例》第六十条?(停止适用港澳条例部分或全部规定,港澳改适用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陈明通表示,不要再一直绕着港澳条例第六十条,他已重覆很多次了,蔡政府会看情势再决定怎么做。

  有关港人或港资若申请来台居留或投资,要如何审查是否其来自大陆?审查标准为何?陈明通指出,先预告这是下一波要积极研议的内容,至于何时拟定提出,没有时间表。

  对于台湾驻港办事处处长2年无法派任、港府是否依“港区国安法”限制驻港办事处功能,或驻港办事处其他人员签证到期返台,导致办事处人员愈变愈少无法运作等事。
 
  陈明通表示,驻港机构是在2011年经过双方换文达成的共识而成立,主要在促进台港之间经济文化社会交流等,非常有助台港关系,但“港区国安法”实行细则有做了一些定义,所以引起多方恐慌,所以要严正声明,台湾驻港机构是经双方协商、换文同意的机构,香港应依双方协议保障台驻港机构不受任何政治干扰,若有损害驻港机构的举措,将采取必要强烈的反制措施。

  陈明通强调,至于什么样的强烈反制措施?他暂时保留,但要把这态度拿出来。

  对于陆委会再三向民众及各团体警告,审慎评估前往或过境陆港澳行程,有何指导原则?陈明通说,公布的“港区国安法”雷区就是指导原则。

  依照实施的“港区国安法”,若港府要求台湾驻港地区供提相关资料,是否会提供?陈明通说,绝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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