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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汪毅夫(来源:中评社资料图) |
中评社北京9月2日电(作者 汪毅夫) 清人文廷式《闻尘偶记》(收《近代史资料》1981年第1期)记:“台湾既割,举国遂讳言台湾二字。刘铭传卒,特旨予恤,而不正言其官为前台湾巡抚,不知草拟诸臣果何用心也”。
我已年老,百无一事惟静心读书,不料读书偶也来气,文廷式的这段"偶记"真让老人生气!《马关条约》是1895年四月十四日“换约生效”的(老人又来气了,不平等条约是非法、无效的),从此才是“台湾既割”。我读《清实录》,1895年四月十三日尚有“福建台湾巡抚邵友濂奏,因病恳请解职。允之”的记录,用的是“福建台湾巡抚”的全称。“台湾既割”而后,提及台湾不再用其全称(福建台湾),如四月二十三日“台湾属日,万姓不服”、四月二十四日派李经方“前往台湾”等。此后《清实录》里的台湾记事由1896、1897年的每年2条渐归于零(“特旨予恤”刘铭传,事载《清实录》1899年五月三十日)。你看这皇帝老儿及其“草拟诸臣”气不气人?
当然,这是腐败无能的清廷对“台湾既割”的表现。不忍心、不接受“台湾既割” 的官员大有人在,如文廷式,如奏请“予故福建台湾巡抚刘铭传合肥原籍建立专祠列入祀典”的安徽巡抚邓华熙。至于绅、民,乃是“万姓不服” 、长怀“与倭寇不共戴天之仇”。譬如,1895年五月,吾闽先贤林纾哭泣:“宿寇门庭,台湾今非我有矣” ,“(台湾)玉山、金穴一一悉以资敌” ,“感时之泪,坠落如溅”。再如,“台湾既割” 却有陈浚芝、黄彦鸿和汪 春源先后在1898年和1903年中为进士,他们并不"讳言台湾" ,申报的是台湾籍贯新竹、淡水和安平 。又如,福建闽侯某家为父母寿辰征求贺诗贺的启事有"自台湾割让后,闽人尤有切肤之痛" 语。据我考证,这是1926年印发的民间文件,其时“台湾既割” 已30余年!
“台湾既割”令人有“切肤之痛”,吾人于“割”又当有说焉:小日本想借《马关条约》“割”开的两部分本为一体: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其理至明;事实上,大陆和台湾是“割”不开的、也没有被“割”开,于今并不存在“主权和领土的再造”问题,其理亦至明也。
2018年9月1日记于北京
(作者汪毅夫系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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