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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76条惠台实施意见的细则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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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6 09:07:48
4)建设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5)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
6)专家组意见。
(3)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
1)关于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的申请文件原件;
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原件;
4)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提供与第三人签订的协议原件;
5)建设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4)取水许可(申请):
1)取水许可申请书原件;
2)取水单位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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