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立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基础上,杭州市主动下沉一级、拓宽范围,将建档工作延伸至基层处级干部,要求各派驻(出)机构参照建立驻在(综合监督)单位处级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推动严格监管,防止带病提拔现象发生。
2018年,杭州市纪委收到针对市卫计委某下属单位处级干部柳某多占住房问题的情况反映,随即转交驻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调查处置。
“情况反映比较笼统,可查性不大,但一定要给当事人一个准确答覆。”为了准确掌握情况,驻杭州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随即调出柳某的廉政档案,进行了全面的查阅分析。
“档案里显示是两套住房,信访人反映的却是柳某住在别处。”档案信息提出了“疑问”。
之后,柳某在接受纪检组谈话询问时坦陈了住在别处的事实,但对该套住房权属问题又是含糊其辞。
在纪检组的深入追问、调查下,柳某最终承认了多占前单位住房的事实。最终查实认定柳某多占住房的问题,其被责令退出住房,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档案是一面镜子,也是信息库,为执纪监督提供了丰富的基础信息。”驻杭州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秀清说,涉及档案对象所有处置的情况也将一并录入档案,跟随当事人岗位变动,以后查阅起来更加便于全面了解党员干部的成长经历。
在档案管理使用过程中,为了确保内容完整无遗漏,杭州市纪委主动联系市委组织部,对近期新近提拔、转任干部进行二次复核,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建档对象缺漏和名单错位问题。与本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及办公厅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开展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集中梳理,对多部门提供表单整合归一,便于直观统计;对信访反映多、处置过程长、调查核实工作量大的案卷逐一甄别,以时间为脉理顺逻辑关系,准确真实还原干部相关时间阶段廉洁从政情况。加强派驻机构信息互通,对部分近期管理监督权限发生变更的市管干部,开展信息资料再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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