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制度建设层面看,2008年以来,两岸签署了包括ECFA在内的21项协议,在两岸贸易合作制度化方面,海关程序遵循国际规范与一致性、透明性方面,服务贸易和相互投资方面在两岸货物、服务和要素流动的需求快速增加的基础上,共同搭建经济一体化制度框架,推动两岸货物、服务和要素流动方面的无障碍化进程。
第二、尽管两岸经济合作取得了前所未有辉煌的业绩,但我们也必须指出,上述两岸合作的的巨大成就是建立在大陆经济发展旧模式、旧常态之上的,而旧模式或旧常态所依赖的是大陆经济的快速、持续的增长;人口红利与环境对出口超长增长的支撑,经济、金融和地方财政对房地产业的依赖以及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扭曲,包括大陆对台资在内的外企具有时代特质的超国民待遇。当前这种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大陆经济已经进入历史转折时期,旧常态增长模式的逐步退出已成定局。另外,在统计数据上我们也发现,无论两岸贸易还是两岸相互投资,近年来一直踯躇不前、进展有限。
如何在大陆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找寻两岸经济合作的新动力,已成为两岸各界关心的议题。本人认为,应对大陆经济新常态可从内外两方面思考:对内,要找到两岸经济合作的新路径。新常态至少有以下特点值得关注:①潜在增长率在2020年前后将回落至7.5%左右;②宏观经济调控形式有所改变;③创新驱动成为决定中国大陆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④鼓励民间创新创业将成为所谓“优惠政策思考的主线”;⑤服务业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两岸各相关方可围绕着几个特点思考如何抓住机遇,切入相关产业,培育和拓展两岸经济合作的新增长点;对外,则强化两岸合作,积极合作参与“一路一带”的建设,如借“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两岸“大物流”合作战略;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建项目投资和管理;将两岸制造业的分工合作延展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全面升级两岸制造业合作以及更积极参与亚投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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