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3日电/据北京日报报道,雄安新区管委会日前正式印发《河北雄安新区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和《河北雄安新区积分落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自2021年起在雄安新区试行居住证和积分落户制度。依据工作需要,“两个办法”对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积分落户和居住证政策给予优先保障。
居住证“含金量”高
居住证代表着城市对外来人口的接纳和包容。根据雄安新区居住证实施办法,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六项基本服务,即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和雄安新区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享受七项便利,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和雄安新区规定的其他便利。
该办法规定,只要是在雄安新区居住半年以上,并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请居住证。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属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的,不受以上条件限制,可直接申请。
优先保障非首都功能疏解人口
雄安新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两个办法”对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积分落户和居住证政策给予优先保障。对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实行积分落户与人才落户双轨并行机制,有利于促进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向雄安新区聚集。
雄安新区积分落户办法中设单独章节,明确说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落户积分有关情况。雄安新区承接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北京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均可申请在雄安新区落户。新区承接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非北京户籍人员,符合雄安新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才认定标准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亦可申请在雄安新区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