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应当积极落实我方能够单方面推进和作为的政策措施。在落实“新四通”和“小四通”政策方面,福建的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举措,包括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推进“台海通道”项目、探索台湾能源供应新路径、完善标准合作平台等等,其中有些部分是我们可以单方面先做起来的,应当优先积极推动落实。比如两岸金融合作,为台商台胞提供两岸金融服务,厦门银行推出台胞专属信用卡,就得到广大台胞的欢迎。再比如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确认台湾地区的工程序列职称等,这些都是可以直接做的,福建已经在积极落实。在推进福建沿海和金马的“小四通”方面,福建也在积极准备和规划,随时迎接形势的变化,落实“小四通”尤其是“通桥”的实现。
第二,应当进一步研究还有哪些可以“应通尽通”的新领域和新途径。“应通尽通”就是两岸相通不局限在现有的领域,只要是有“相通”的必要性的就应该尽力开放。当然,两岸“应通”的领域很多,但是受限于两岸关系的现实,很多领域都存在着政治障碍。有人提出两岸“新三通”的说法,即“通网络、通报纸、通电视”,我个人认为障碍不在大陆而在台湾。“应通尽通”的政策主张,反映了两岸融合发展的大趋势,从现阶段的经贸、能源、基础设施、行业标准开始做起,逐渐走向文化、理念、认同层面的心灵相通。
第三,应当努力克服困难实现“应通尽通”的全面落实。推进“应通尽通”的举措,会面临很多的现实障碍,其中最大的障碍是两岸政治对立的障碍。当然,政治障碍本身也需要通过不断开放的“应通尽通”来加以克服。40年前,大陆提出的“三通”建议,一开始也遭到台湾当局的抵制,经过近30年的两岸关系的发展,才最终突破重重障碍,实现了海峡两岸的直接、双向的“三通”。从两岸关系发展的长远看,从国家统一的大势看,开放交流、“应通尽通”是海峡两岸的必然趋势。现阶段,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消除障碍是福建省推进“应通尽通”的主要任务,其一,做好充分的规划准备才能随时迎接两岸关系的变化;其二,争取台湾民众的认同与支持才能海峡两岸共同推动;其三,不断改善条件才能获得两岸同胞的肯定与支持;其四,步步推进和不断实践才能渐见成效。
游丽斌:感谢张院长。福建省对于“加快两岸应通尽通”十分重视,立足于当前的形势,福建省还提出要“能通先通”、“能通快通”。张院长的发言从“小四通”又进一步地拓展到了“通网络、通报纸、通电视”,体现了对于推动两岸应通尽通的深入考虑。
第二个议题的讨论完毕。下面进入第三个议题:“推进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落实落细”。“同等待遇”是党的十九大之后中央惠及台湾同胞的重大举措,受到了广大台湾同胞的欢迎。从中央出台“惠台31条”之后,大陆已有27个省市、80个地方都出台了贯彻落实的意见。可以说推动了同等待遇落地生根。福建是大陆省级层面最早出台贯彻落实“惠台31条“的地方,也就是出台了66条实施意见,目前福建省的九个地市全部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在这个基础上,我们今年再前进、再出发,根据新的形势变化和台胞的新诉求,按照习总书记要求提出了“42条”,回应了新的形势下台胞新的需求,也补充了之前“66条”想做而没有做的事情。下面请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授马彦彬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