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15日电/据统计,在过去四个月中,“出事”的A股市场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达到12人,上演着现实版的“监狱风云”。尽管被抓原因各不相同,但多数与近年来公司治理乱象相关。
时代周报发表财经专栏作家盘和林文章表示,A股市场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之所以积重难返,从成功企业家一落千丈,甚至锒铛入狱,公司治理混乱难脱干系。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难以形成内部约束枷锁,最终为企业或个人的舞弊行为提供可趁之机。
文章称,根据舞弊三角理论,企业舞弊的产生由压力、机会和借口三要素组成,缺一不可。从这个角度来讲,三要素中任何一道防护墙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都能够有效遏制舞弊行为,从源头防范违法违规的发生。如果说压力和借口要素更多地与自身利益的盲目追求、道德观念的严重偏离等个性化、不可控因素有关,那么机会要素则是三要素中最能够防患于未然的着力点。
值得注意的是,对舞弊机会的防控一方面在于强化事后惩罚力度,通过创新执法手段,加大违法违规成本,提高对舞弊行为的震慑力。正如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所言:只有让做坏事的人付出足够大的代价,心存侥幸的人才会及时收手。
另一方面,要从源头上杜绝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更为关键的或许是企业内部的制衡与监督机制。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企业内部信息的传递要比外部更加充分,违法违规行为在暴露于外部监管和执法部门之前,应该在企业内部运作时早有端倪。倘若企业内部控制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严明,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便能扼杀在摇篮之中,在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及时止损的同时,也能有效降低市场的紊乱波动和社会的监管成本。
文章指出,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为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激励、控制和协调的一整套制度安排,由所有者、董事会和经理层等形成的一定的相互关系框架。但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一股独大、独立董事不作为等因素导致公司治理结构作用弱化,难以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个人利益僭越公司整体利益的行为屡屡发生,很大程度上也是A股市场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频现“监狱风云”的原因所在。
然而,国内部分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委派董事、经理以及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等公司治理乱象,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也备受争议,导致治理层监督职权被架空,出现了内部治理的“无效区”,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极易利用其绝对职权和控股地位侵占公司资源,攫取个人利益。
文章指出,A股“监狱风云”频现,公司治理混乱难脱干系,而有效的公司治理需要制度体系与外部监管的共同发力。通过完善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追责惩处力度,夯实公司治理守门人的责任,从而推动公司内部治理的职责归位。与此同时,公司经理层、治理层的激励与监督机制需要公司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使利益相关者真正参与到公司的运营监督中,形成企业内部权力制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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