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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定邦(图源:文汇网) |
中评社香港11月27日电/据文汇报报道,一名无业汉,涉今年6月26日参与非法包围及冲击湾仔警察总部期间,向一名警司吐口水,又用喷漆涂污警总玻璃门,被告先后承认一项刑事毁坏、一项非法集结及一项袭警罪,案件昨在东区法院判刑。裁判官香淑娴听取控辩双方陈辞后,指被告直接冲击法治,旨在制造混乱,须判处阻吓性刑罚,以儆效尤。最终判处被告监禁10个月,另须向警方赔偿清洁玻璃幕门的费用1,670元。
男被告吴定邦(43岁),早前已承认一项刑事损坏及一项非法集结罪,前天再承认一项袭警罪。
案情指,6月26日晚上至27日凌晨,有逾千名激进示威者包围及冲击湾仔警察总部。警方事后翻查相关闭路电视及新闻片段,发现被告在26日当晚10时许,连同其他8至10名激进示威者在警政大楼东翼侧门入口附近筑路障,又用其他激进示威者递上的胶索带捆绑铁马,高级警司麦文禹见状上前制止,被告则拉下口罩向警司吐口水,遂被警方的摄录机拍下容貌。
被告刑事前科累累
其后警员出动清除警察总部侧门的路障,有传媒再拍到被告与其他激进示威者冲击警方,两度向警察总部出入口玻璃幕门喷漆。事发经过除被警员目击外,闭路电视亦拍到被告作案过程。
辩方昨日呈上由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及陈志全撰写的求情信,又指被告父亲为退休警察,他4岁时父母离异,一直由父亲照顾,15岁前因遭父亲女友虐待致有心理问题,须接受辅导。被告首次犯案为17岁,其后所犯案件均不太严重。
裁判官香淑娴则罗列出被告的刑事记录,包括车内盗窃、串谋诈骗等,反驳被告犯案前科并不轻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