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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直以来都处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勇当全国改革开放先锋,在全国经济发展大局和对外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
中评社北京12月5日电/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打造中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重大战略举措。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这项重大决策部署一周年之际,《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公布,标志着这一国家战略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
一、深刻认识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意义
人民日报发表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文章表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以下简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是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形成新格局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我们深刻领会到党中央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历史与现实意义。
一是有利于提升长三角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能级和水平,引领中国参与全球合作和竞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大循环,至今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回溯改革开放走过的辉煌历程,从40多年前的打开国门搞建设到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迫切要求中国在更广领域和更高水平上参与全球合作和竞争。长三角一直以来都处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勇当全国改革开放先锋,在全国经济发展大局和对外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当前,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中美经贸摩擦一波三折、中国经济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背景下,推动长三角向一体化方向发展,有利于通过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过高质量发展促进更深层次一体化,努力提升全球配置资源能力,引领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为中国开拓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是有利于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探索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路径模式,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为全国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早在浙江、上海工作时,习近平总书记就开始谋划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构想。在浙江期间,总书记将推动长三角地区交流合作列为“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发起建立了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定期会晤机制;在上海期间,又进一步丰富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思想内涵,强调上海的发展必须放在国家对长三角区域发展的总体部署中来谋划。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方位,提出上海要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要各扬所长,使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从现状看,长三角区域合作基础好,是最有条件实现一体化的区域。长三角率先探索创新区域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有利于为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三是有利于充分发挥区域内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提升长三角地区整体综合实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将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变革。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全面用好中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一定要在空间承载上找准战略性区域,充分发挥重大区域战略的引领作用。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是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也是最有能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区域之一。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推动长三角地区打破行政藩篱,发挥三省一市比较优势,加快要素自由流动,建设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系统集成全面深化改革成果,强化跨区域共建共享共保共治,进一步提升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前列。
二、准确把握《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
文章指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推进路径,确保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始终朝着《规划纲要》这张宏伟蓝图指引的方向不断前进。
准确把握“一极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一极”是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这是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期间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基本定位,具体要求是长三角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创新策源能力,提升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和竞争能力,在促进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发挥“稳定器”和“主引擎”作用,增强对全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三区”是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这是新时代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大局赋予长三角的战略重任,具体要求是长三角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方面要当好排头兵,先行先试,为全国其他地区作出榜样、树立标杆。“一高地”是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这是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对长三角提出的新使命新任务,具体要求是长三角要进一步加快各类改革试点举措集中落实、率先突破和系统集成,以更大力度、更高水平推进全方位开放,加快构建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格局。
准确把握两阶段发展目标。《规划纲要》提出了分阶段发展目标和具体指标,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明确了目标导向。按照“十四五”结束的2025年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2035年两个关键时间节点,《规划纲要》提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要达到较高水平。同时,《规划纲要》还提出了中心区人均GDP与全域人均GDP差距、研发投入强度、5G网络覆盖率、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量化指标,作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指引和检验一体化成效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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