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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解读粤港澳大湾区。(中评社 陆文煜摄) |
中评社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 张爽 实习记者 陆文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在北航第三届(2019)“一国两制”高端法律论坛上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及应对逆全球化与贸易战风险的战略性举措,也是支撑“一带一路”及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样本性实验。规划纲要回应和回答了中国如何坚定推动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及引领新一轮全球化与全球治理的若干基本问题。
田飞龙说,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初正式发布,为中国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及塑造开放型经济体提供了最为直接且最具潜力的实践指南。大湾区依托“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立足“一带一路”战略联动的宏观需求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创新需求,从经济、社会、文化、制度等诸多方面全面规划和设计了直到2035年的发展纲要。大湾区规划开启了中国改革新征程,是中国改革“南部驱动力”的再次释放。
对于大湾区建设面临的制度挑战,田飞龙指出,具体的制度冲突表现在:其一,制度差异性带来的制度壁垒与制度摩擦成本,这是“一国两制”优势下的副产品;其二,价值观与生活方式的“软文化冲突”,这主要体现在港澳社会的国际化与现代化程度相对较高,与西方价值观较为接近,而内地城市的文化观念与社会管理模式与之仍有较大差异,这种“软文化冲突”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湾区内部的融合发展,限制港澳居民尤其是专业精英人士的认同和归属;其三,港澳与内地的“双向开放”难题,既然是一个大湾区,就不能仅仅是内地城市对港澳单向开放和提供更多便利,也需要港澳对内地合理开放。
田飞龙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及应对逆全球化与贸易战风险的战略性举措,也是支撑“一带一路”及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样本性实验。规划纲要科学合理,细致入微,对大湾区的发展主题、城市分工、制度创新、技术突破及融合发展提出了层次分明、有机协调的规划安排。规划纲要回应和回答了中国如何坚定推动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及引领新一轮全球化与全球治理的若干基本问题。
田飞龙表示,规划纲要的进一步落实需要做好:其一,中央的统筹领导,尤其是协调消除湾区内影响人员、资源自由流动的制度壁垒和政策障碍;其二,港澳居民“同等待遇”的充实化和先行先试,比如报考公务员、参军等,解决港澳居民对国家的认同问题;其三,税务协调方案,即通过区际协议解决港澳居民在内地以及内地居民在港澳的重复征税与税负合理化问题;其四,有序引入香港在社会管理与专业服务方面的先进制度安排与技术标准,整体提升大湾区社会服务标准化与优质化,形成对港澳及全球人才更大的吸引力;其五,加强内地与港澳法律事务合作,完善仲裁中心建设和争端解决机制整合,推动湾区法治化。
至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前景,田飞龙认为,大湾区在规划纲要的指导下,有望通过若干年的建设而成为“一带一路”的技术标准与制度合作模式来源地、新时代改革开放示范区、全世界瞩目、向往的创新中心与人文生活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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