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陈菊过往的从政经历中,她的政治党派意识非常强烈,而且也善于政治上的攻防与杀伐,未曾留下丝毫“公正廉明”与“高风亮节”的形象。“监察院长”同时也具有“监察委员”的身分,职责在于纠弹官员行使职权与行政行为有无违法或不当,此和陈菊在民进党内被视为能为各派系“乔事”的“话事者”,显然不相称。
其次,陈菊从高雄市政府转任“总统府”秘书长后,“花妈”人马也大量进入“中央政府”,过去还曾有“满潮尽是花妈人”的讥评。蔡英文新一届任期开始后,想必“花妈人马”仍将是蔡英文的护卫队和执政重要成员,或至少也还能占有公营或政府掌控事业的高层负责人。就此来看,陈菊就是当朝的“大老虎”,假若她真的当上了“监察院”院长,我们还能期待“监察院”“打老虎”吗?
事实上,陈菊主政高雄时债务累累,高雄气爆案日前法院判决的结果,刑事责任又全归于市政府,加上气爆案后接受各界捐助的善款用途不符目的,而市府一开始让民众代位求偿却使灾民受损,这些事情都还有待“监察院”调查。又如,陈菊在高雄市府的亲信,因贪渎罪遭判刑确定却逃亡几年,期间还高调地在高雄吃海鲜和在脸书打卡公开讯息。乃至于陈菊在“总统府”秘书长任内,发生有“总统府”官员涉嫌香烟走私案,至今调查真相仍不算明朗。
上述的事项,均可能因陈菊担任了“监察院长”后,从此就没有继续调查的下文了,而这或许正是蔡英文可能提名陈菊担任“监察院长”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