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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靠前监督 严防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http://www.CRNTT.com   2020-08-04 11:15:08


 

  严防领导干部的手伸向工程项目建设,我们还需要从两方面继续发力,一方面要强化监督制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让制度“长牙”“带电”;另一方面要在“治未病”上下功夫,强化警示教育力度和党性修养教育,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始终心存敬畏,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坚持惩治这一手不放松,形成有力震慑

  胡铭(江苏省建湖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腐败问题高发的重点领域,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建湖县纪委监委从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入手,先后出台亲清政商关系“十要十不准”清单、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行为规定等规章制度,旨在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此前,我们查处了上冈镇原副镇长金某、经信委原主任王某等人违规干预工程建设案件,较好地发挥了震慑作用。

  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直接影响着地方营商环境,乃至地方经济发展。当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紧盯群众反映强烈、腐败问题高发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坚决查处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腐败行为。

  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聚焦主责主业,立足监督检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我们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优势,由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招投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随机抽查正在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项目,主动构建招投标监督闭环。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惩治这一手。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易发多发等问题,我们将查办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惩治违规设置投标前置条件或硬性要求,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惩治执行招标核查和招标文件备案工作走过场、备案审查不够、审批把关不严等问题。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请托说情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一律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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