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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王定宇。(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0月23日电/针对民进党“立委”提案修改“国安法”,将间谍行为犯罪追诉权延长为终身,且不可为陆港澳进行配合统战等政治目的的宣传,违者裁罚。“国安局”昨日表示,对防制中共渗透相关法规乐观其成;但“司法院”认为,宜斟酌追诉权终身是否符合“宪法”平等、比例原则,而“国家认同”与“统战工作”现行法规无定义,亦恐违反“宪法”的明确性原则。
综合台媒报道,绿委王定宇、赵天麟等人提案,禁止人民为陆港澳及境外敌对势力,进行违反“国家认同”、配合统战工作等政治目的的宣传行为,最高可处10万元罚锾;若在公开场合悬挂、挥舞陆港澳及境外敌对势力旗帜、标志,违者最重可处五万元罚锾。并将“间谍行为”之追诉权时效延长为终身,排除刑法追诉权的规定。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昨天审查“国安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因赵天麟、王定宇提案尚未通过复议期,昨天未实质审查。
“国安局”报告指出,近年来中共持续利用两岸交流渠道,积极对台渗透攻坚,并进行发展组织、刺密搜情等工作,以及藉由中媒等管道,散播争议讯息,意图混淆台湾视听,干扰政府施政,对台湾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对反制中国渗透相关法规“乐观其成”。
国民党“立委”陈玉珍、林思铭质询时皆质疑,若三读通过,恐有侵犯言论自由等违宪之虞。
“司法院”刑事厅法官顾正德表示,若将“国家认同”与“统战”做为处罚的构成要件,必须要有立法上的定义,法官依法审判。若无明文定义,可能会引起争议。至于提案是否违宪,由大法官决定,但确实有违反“宪法”中罪刑法定主义下法律明确性原则的疑虑。
针对在台湾挥舞大陆五星旗是否违法,陆委会法政处长蔡志儒说,目前没有违法;是否进一步管制,或可参考外国立法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