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博生于1941年,2018年10月因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罪名被地方法院判处15年监禁和130亿韩元(约合7663万元人民币)罚金。李明博提起上诉,而检方认为量刑不足,同样上诉。首尔高等法院今年2月作出二审判决,改判李明博17年监禁,维持罚款判决,理由是李明博实际贪污受贿金额高于先前调查结果,认定受贿总金额94亿韩元(5541万元人民币),另从他实际掌控的一家汽车零部件公司侵吞大约252亿韩元(近1.49亿元人民币)。
韩国大法院、即最高法院10月29日对李明博贪污受贿案终审宣判,维持二审判决,并裁定,高等法院2月批准李明博保释的决定无效,他将再次入狱。
李明博一直否认所受指控。美联社报道,他在2018年一审判决数月后保释出狱,二审判决后被当庭逮捕,他向大法院提出上诉,6天后再次保释出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