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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数字经济发展“三大基石”
http://www.CRNTT.com   2023-11-22 08:14:36


  中评社北京11月22日电/当前,数字经济时代正在开启,这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为依托的新型经济形态。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建设数字中国、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国家的战略选择。

  北京日报发表北京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梅宏文章认为,发展数字经济需筑牢“三大基石”。

  第一,数据要素市场的建立

  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时代的主要特征,建立数据要素市场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前提,数据作为生产要素,高效共享、流通交易构成了数字经济的源头活水。当前,中国数据要素化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有若干问题需在未来制度建设过程中进一步研究,如资产地位尚未确立、权属确权尚无共识、流通交易缺乏规则、利益分配缺少机制、安全隐私难以保护等。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系统化推进,需要做好顶层设计,更需要留足创新探索空间。

  第二,数字治理体系的构建

  数字治理体系是数据要素市场健康有序及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其中,数据治理体系的建设是核心。随着数字化转型的加快,传统的形成于工业社会的治理体系、机制及规则难以适应数字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政府监管体系以及国际治理体系均面临诸多挑战,诸如互联网公司垄断监管、金融数字业务监管、网络舆情监管与引导、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新兴技术管控以及大数据和AI带来的伦理问题等。未来十年将是全球治理体系深刻重塑的十年,需尽快构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数字治理体系。

  构建数字治理体系,数据治理体系的构建需先行。数据治理是数字治理的基础,属于数字治理的资源和技术层面。当前,系统化的数据治理框架尚未形成,开放共享、安全与隐私保护、质量评估、价值预测等关键技术远未成熟。作者近年来一直在倡导一个“四三四”模型,从治理主体、治理内容以及治理手段三个维度刻画了数据治理的体系框架。在治理主体上包括了国家、行业、组织三个层次,在治理内容上包括数据资产地位、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共享开放、保障安全隐私四个方面,在治理手段上包括制度法规、标准规范、应用实践、支撑技术四项工具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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