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国台办对独派推动制宪公投发出警告,也意味了希望台湾维系既有“中华民国”的“宪法”法统。此对于口口声声说“维持现状”及最捍卫“中华民国”的蔡英文及其所领导的民进党政府,其实彼此应该是“心灵相通”的。照理说,民进党政府在制宪这个层次的议题上,不应默不作声才是。
然而,大陆委员会针对朱凤莲提出的警告,却只回应“基于“宪法”主权在民原则,公投是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及直接民意的展现,属于民主社会意见表达的常态。”这应当属针对中共官方提出警告的暂时性回应,未必表示民进党政府未来真的会让“制宪公投”成案。
从“制宪公投”的两项提案内容来看,就算未来在“中选会”能够成案,且也完成公投而获得同意,蔡英文仍未必会照着公投的结果,真的迈出制定新“宪法”的那一步。毕竟,启动“修宪”程序的权责在“立法院”,不是“总统”;而若要推动制定新“宪法”,已属宪政体制外的政治运作,也非宪政体制内的“总统”才能推动,更无须先以公投来给蔡英文推动制宪的压力或正当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