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优化融资方式降低成本。在这一过程中,既要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还要通过优化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可鼓励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利用“创投+孵化”模式,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资金、平台与业务等组合支持,可鼓励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多样化和创新型的贷款产品、融资担保和融资租赁。
第三,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一方面,落实研发费用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建议由税务机关做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抵扣备案,推动领军企业用好用足政策;进一步完善现行固定资产和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通过减轻税负推动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大设备投资及更新改造。另一方面,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完善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大数据及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配套政策;鼓励创新型领军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第四,提高服务企业水平。一方面,要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协调管理能力。畅通“绿色通道”服务,加快推行网上审批,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另一方面,要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发展财务咨询、市场营销、法律顾问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为创新型领军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运用互联网思维,建设以创新型领军企业为主体的跨界交叉领域创新平台,并逐步形成创新网络;建立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加强创新创业信息资源整合,全面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