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27日电/网评:职工医保改革与民意契合可望成功
作者:丰收 来源:北京青年报
8月2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向社会公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拟规定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从50%起步。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也将有变,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我国职工医保制度实施二十几年来,在激励职工参保、减轻职工看病负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时间推移和经济社会发展,该制度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此次改革职工医保制度很有必要,而拟改革的核心举措,都是以问题与变化为导向做出的调整,具有多种意义。
改革核心之一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报销比例从50%起步。这是公众期待的改革,因为过去基本医保制度重住院不重门诊,保大病而不保小病,对部分患者来说不公平。此次改革转向保小病、保门诊延伸,既保大也保小,即职工医保保障范围、保障力度相比过去进步了。
改革核心之二是改变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方法。过去医保个人缴费的2%和单位缴费的30%计入个人账户。改革后,单位缴费部分放到医保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只有个人缴费继续进入个人账户。此举有利于增加医保统筹基金收入,可增强医保基金互助共济、抗风险的能力。
改革核心之三是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原来个人账户资金只能支付职工本人医疗费用,改革后将扩大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费用。过去只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改革后扩大到可支付药店的相关费用。这意味着,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发挥更大的医疗保障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