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9日电/《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自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对国民经济、金融行业和金融企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为新发展格局增添新动力。在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过程中,规范金控公司发展,有利于丰富金融生态,推动现代化金融体系建设;有利于提升金融企业综合服务能力,以更高效率服务实体经济;有利于提升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
第二,为金融监管提供新利器。之前,个别企业无序扩张,涉足金融业,风险不断累积。《办法》弥补了监管空白,在市场准入、股东资质、资本来源等关键问题上明确了标准。在此基础上,引入全面、持续、穿透监管的新理念、硬措施;通过落实监管责任和监管流程,开启全方位、多角度联合监管,有效避免了监管死角,为全链条金融风险管控提供了有力武器。
第三,为金融企业发展打开新局面。《办法》明确金控公司参照金融机构管理、可以依法发行合格资本工具、在合规条件下开展业务协同,赋予了金控集团更广的业务领域、更高的品牌价值、更多的风控手段、更大的协同发展空间。同时,通过有力高效的监管和引导,将进一步推动围绕实体经济的产业链金融更加繁荣、更高质量地服务实体经济。
第四,为全面对外开放做好新准备。中国有世界排名前十位的银行,但还没有排名前列的金控集团,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们需要打造国际一流金控集团。《办法》的出台,将为中国的金控集团与国际顶尖金控集团开展竞争合作做好新准备。
经过30多年辛勤耕耘,光大集团逐步发展成为具有金融全牌照,兼具金融和实业的现代金控集团。2002年国务院批准光大集团为综合金融控股集团试点单位。这些年来,我们坚持深化改革,努力办成真正规范的金融控股公司。同时,我们主动配合监管机构开展联合监管相关试点,织密风险防范“安全网”,做规范经营的“模范生”。在《办法》出台之前,我们主动加压,提出了“集团适度多元化、子公司专业化经营”的管理原则,推动内部重组、压缩管理层级,建立了以“三线四墙”为特色的风险管理体系。
具体来看,在筑牢风险管理三道防线方面,一是打造市场营销第一道防线,以一线业务部门为核心,承担业务营销发展与风险防范双重责任,提升业务团队专业性,合理设置激励机制,平衡风险与收益。二是打造风险、内控、审批第二道防线,健全总部及子公司职能部门设置,明确并强化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建立完善的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清扫盲点、细化职能,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三是打造独立审计稽核第三道防线,坚持集团和各子公司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强化集团对内审条线的垂直管理,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守住风险防控底线。
在构建风险管理的四堵防火墙方面,一是战略防火墙,集团和各企业要优化业务布局,合理确定风险偏好,实现质量、效益、规模协调发展,从顶层设计上规避、防范风险。二是体制防火墙,建立总部适度多元、子公司专业化经营、事业部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产融风险适当隔离,防止风险交叉传染。三是制度防火墙,规范内部治理流程,防范子公司风险上传,严格分层授权,实施风险并表下的限额管理。健全完善风险限额、客户集中度、资本充足率等管理制度。四是信息防火墙,实现合规条件下的数据共享,严格客户信息管理,加强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提升信息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品牌与声誉风险管控,促进集团内部信息有效管理。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晓鹏(光大集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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