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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惠珠:基本法早列明与中央对抗不可当特首
http://www.CRNTT.com   2013-03-31 12:07:55


谭惠珠认为,任何人如要对抗中央,企图推翻共产党,就不合资格担任特首。(资料相)
  中评社香港3月31日电/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早前提出,与中央对抗的人不适合做行政长官,港区人大代表兼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认为,中国宪法及基本法之中都已清楚列明有关条件。

  香港电台报道,谭惠珠出席一个电视节目时解释,特区属于中央直接管辖,中国宪法适用于香港,而宪法写明中国的政治体制是由共产党领导,并实行社会主义,而基本法43条则规定,行政长官要效忠国家和特区,谭惠珠认为,任何人如要对抗中央,企图推翻共产党,就不合资格担任特首。

  谭惠珠认同,特首可以批评中央政府,但批评与推翻是两码子事,落实普选时,由特首提名委员会、香港市民及中央政府,分别负责提名、投票及委任行政长官,是一种“集体智慧”,选出合适的特首人选。

  乔晓阳言论是澄清非施压

  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早前提出普选行政长官需符合两大前提,否则不宜就普选展开谘询,谭惠珠表示,乔晓阳的言论只是按国家宪法及基本法澄清问题,并非要向任何人施压。

  对于有学者发起“占领中环”行动,争取真普选,谭惠珠认为,只要不影响他人权利及社会秩序,任何人用各种方法行使言论自由表达意见,都是可以接受,但她最担心活动到尾段,发生连主办机构都不可控制的情况。

  问到何时才适合就普选展开谘询,谭惠珠表示,自己不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但认为,特区政府会掌握到何时是合适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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