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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惠珠:占中增社会戾气 携公民掩私欲
http://www.CRNTT.com   2013-06-15 09:43:05


  中评社香港6月15日电/“占领中环”行动声称要以“公民抗命”,争取符合国际标准的普选,《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团团长谭惠珠接受本报专访时指出,若只谈国际标准,不谈《基本法》,不谈中国主权,是脱离现实;而“占中”发起人将这种意识推广出去,可能会误导香港市民。谭惠珠强调,政制改革总有包容、折衷,以取得最大的公约数来决定最后方案;她认为,“占中”发起人不能随心所欲,放弃现有程序,用造成对社会有冲击的手段来完成自己的诉求。
 
  据大公网报道,谭惠珠表示,香港政制改革只能依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并不会由国际社会决定。对于“占领中环”行动宣扬争取所谓符合国际标准的普选,谭惠珠认为,其立足点本身是错的。她指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香港行政长官和立会选举两个产生办法并没有约束力。
 
  煽动违法不负责任
 
  谭惠珠说:“世界上我们认为是民主的先进国家,无论美、英、德、法都有自己一套的选举办法,因此,不能够以他们任何一个方法或模式,或者以这些国家的选举办法混合成一个‘鸡尾酒模式’在香港使用。”
 
  谭惠珠指出,《基本法》要求香港的政制发展兼顾各阶层利益,体现均衡参与,并按香港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有利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这些基本原则与其他国家的要求有所不同。她表明,香港只是特别行政区,不能够脱离中国行使主权,对于政治体制,香港也没有最终决定权。“所以,只谈国际标准,不谈《基本法》,不谈中国主权,有些脱离现实,将这种意识推广出去,也可能误导香港市民。”谭惠珠说,当“占领中环”发起人讲到国际标准的时候,也应该指出《基本法》另有一套原则和要求。
 
  对于“占领中环”行动鼓吹以所谓“公民抗命”的违法方式来表达诉求,谭惠珠表示,香港市民有言论自由、集会自由,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进行。她认为,“占中”发起人提出让市民“集体犯少少法”来争取普选,出发点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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