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鼎鸣举例提到,白皮书中有关“高度自治权的限度在于中央授予多少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有多少权力”这一句,《基本法》已在第12条以及第158条都清楚阐明,中央并没有在《基本法》外新增内容。他也指出,内地与香港在一些定义的表述上存在差别,中央政府希望直白地重申立场,香港市民或许不能立刻接受,但香港社会对于白皮书中的的表达也存在把握和理解上的不到位,认为白皮书的发表将香港市民降为“二等公民”的说法更是言过其实。雷鼎鸣希望,香港市民不要抱着偏见去解读中央的政策和文件,而是应该多加了解《基本法》中的条文和规定,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扩大提委会民主成份实现普选
中央及特区政府以及香港大律师公会都已表明,“公民提名”并不符合《基本法》第45条有关普选行政长官的规定,但各泛民团体及组织依然坚持包含公民提名及“符合国际标准”的普选方案。对此,雷鼎鸣认为,在双方都坚持自己立场的情况下,泛民与特区政府应该寻求一个中间路线来缩窄分歧,落实普选。
雷鼎鸣早前与其它12名学者共同提出“提委会民主渐进方案”,希望通过改善提名委员会的构成,提高提委会的民主成份。他们建议,提委会在保留四大界别的基础上,新增1200名由全港选民选出的委员,民选委员则需取得每个界别内三分之一选民的支持。雷鼎鸣认为,这样的方案在扩大提委会选民基础的同时,也提升了提委会的广泛代表性,使得提委会的民主成份有所提高,也符合大多数港人的利益,有利于推动普选的推进和落实。
不过,他也坦言,当前香港社会政见分化严重,自己对香港政制发展并不乐观。但他也指出,政制的发展是一个长期问题,有同意必有反对,他希望,未来有更多“沉默的大多数”及支持和平理性实现普选的市民能够站出来,避免少数极端化的社群分化社会。雷鼎鸣坦言,“沉默的大多数”希望保持香港稳定,不希望社会撕裂,但要吸引他们发声并不容易,他建议参考新加坡早年实行“强制性选举投票”模式,通过必要的奖惩制度,召集全体选民,甚至更多的港人出来投票,也使民意能够得到真实表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