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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台独”新事态:将华侨改称“侨民”
http://www.CRNTT.com   2018-05-24 09:28:00


 
  文章指出,将“华侨”改称为“侨胞”,这本来就是“台独”“立委”林昶佐提出来的“台独”主张。他在刚当选并出任“立委”不久,就在“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质询当时仍然是马政府的“侨委会”委员长陈士魁,质疑其“中华民国”在海外有四千多万华侨的说法,批评台当局是以二千多万人的纳税钱,来服务四千多万人,结果服务的对象“华侨”却不是法律名词,而是一个笼统概念。因此,“侨委会”应当根据过去八年与对岸交手的经验,将“侨胞”定义清楚,不要在模糊情况下浪费民众的钱,因而应当将“华侨”改称为“侨胞”,并将“侨委会”与“外交部”整并。

  今年四月初,蔡政府的“侨委会”公布,将相关行政规定中的“华侨”,一律修正为“侨民”,如《华侨热心公益自动捐献奖励要点》修正为《侨民热心公益自动捐献奖励要点》、《海外华侨团体联系登记作业要点》也修改为《海外侨民团体联系登记作业要点》。本周一,“侨委会”委员长吴新兴前往“立法院”外交国防委员会”就《联系海外侨商组织并协助推展业务》暨《海外华人经济资讯汇编并促进海内外商机交流》等二案进行专案报告,并备质询,回答蓝绿“立委”的谘询质询时,百般地为此举辩解,一方面表示印尼侨胞说自己是“华族”,马来西亚来台学生说自己不是“侨生”,是“华生”,也就是“华人学生”,另一方面却又以两年来侨界一直有不同声音,有的说不是“华侨”,是“台侨”等,而且“宪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用语,是统称为“侨民”等为由,进行辩解。但当有“立委”指出,“宪法”第九十一条也有用到“华侨团体”字眼,质疑为何要改称“侨民”时,又声称侨界对于自我身份的认同名称皆不同,使用“侨民”名称是采中性用词。

  吴新兴说,“侨民”是一个中性的名词。表面上看,“侨民”一词确实是比当年张富美的“新侨”、“老侨”之说,显得不偏不畸,但正因为其去掉了作为“中国”的简称的“华”字,而且也是世界各国对来自海峡两岸和港澳地区的侨胞都统称为“华侨”的老习惯的“华”字,而暴露了蔡政府要在侨务工作领域籍此举推动“渐进式“台独”的野心。下一步,就是在“行政院”组织改革”中,将“侨委会”合并进“外交部”,将四千万海外侨胞视为“外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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