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9月7日电/浙江日报讯,近日,“浙江省2017年度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公告”出炉。监测结果显示,2017年全省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总体达成度为67.52%。各县(市、区)教育现代化达成度在75%及以上的共17个,达成度在65%至75%之间的共34个。达成度在75%以上的县(市、区)有: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鹿城区、南浔区、德清县、桐乡市、柯桥区、诸暨市、普陀区(根据行政区划顺序排列)。
目前,浙江省已有54个县(市、区)通过了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评估验收,覆盖面超过60%。然而,教育现代化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克服传统督导评估“一评永逸”的缺陷,有必要建立常态化监测的长效机制,引导各地不断朝着教育现代化的方向迈进。
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旨在通过管办评分离的教育体制改革举措,对我省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实施第三方评估,分区县形成诊断式分析报告和问题解决方案,推动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监测公告”由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对全省89个县(市、区)以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监测。本次监测所采用的指标为《浙江省2017年度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细则(试行)》。该指标以《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2015年修订版)》为蓝本,在充分借鉴国内外教育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浙江基础教育实际,采取CIPP指标分析框架编制而成。该指标体系包含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社会认可5个一级指标和11个二级指标,设立47个监测点,同时设反向扣分指标1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