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6日电/新华社消息: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浙江省财政厅对外发布称,该省2013年至2017年间,省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支出767.42亿元,年均增长24.31%,远高于同期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增幅。
浙江省财政厅厅长徐宇宁说,在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大力支持下,浙江省水、气、土、林等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2017年劣V类水质断面全面消除,县级以上城市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0%。
去年,浙江省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若干意见》,首个年度共兑现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120亿元。“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最大的亮点是不再存在‘撒胡椒面’现象,而是将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与绿色指数挂钩,哪个地方生态保护好、绿色指数高,得到的补助资金就多。”徐宇宁说。
据介绍,浙江省在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财政奖惩、出境水水质财政奖惩、森林质量财政奖惩、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方面通过财政杠杆的引导,支持绿色发展和“大花园”建设。
比如,出境水水质按I类、II类、III类占比,给予奖励;按Ⅳ类、Ⅴ类占比,实施扣罚。2017年,该省财政共兑现奖励资金28.9亿元、扣罚资金2.5亿元,奖罚分明的财政政策较好地促进了全省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当年省控断面I-III类水质比例为82.4%,比2016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