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2日电/城市贫民窟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现象。根据联合国人居署《2016年世界城市状况报告》,发展中国家贫民窟居民数量一直在上升,1990年约6.9亿,2000年约7.9亿,2014年达到8.8亿。贫民窟居住拥挤、环境脏乱、治安恶化,居民缺少正规就业岗位和稳定收入,生活贫困,很多人对未来失去信心。同时,贫民窟缺少正式的基层建制,往往难以治理,成为违法犯罪活动的滋生地。例如,印度孟买的贫民窟人口数量占其城市总人口的比重约为60%,东南亚的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拉美的墨西哥和巴西、非洲的南非等国也有大规模城市贫民窟。一些发达国家虽然基本看不到像发展中国家那样的贫民窟,但也存在大规模连片贫民区。
人民日报发表武汉大学社会学院院长贺雪峰文章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快速推进,但是城市中并没有出现贫民窟。这堪称城镇化奇迹。解析这一独特现象,可以更深入地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势。
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开展城市建设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
文章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城乡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基础设施大幅改善,不仅优化了城市环境,为城市良性运行提供基本保障,而且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进而创造大量就业机会,为劳动者提供稳定的劳动报酬。中国之所以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如此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成就,与中国的土地公有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开展城市建设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城市政府能够根据发展需要,合理调控土地开发利用规模,合理布局城市功能区,按照城市发展规划推进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有序推进城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这是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难以做到的。
农村经济制度和乡村振兴为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提供保障
文章介绍,随着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城市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工作。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获得稳定就业岗位与收入,在城市安家落户。也有一部分人因为多种原因,无法长期留在城市工作生活。对于这部分人,农村土地制度、畅通的返乡通道为他们返乡务农、创业提供保障,避免了找不到合适就业岗位的农民滞留城市,陷入生活困境。
农村集体经济制度为农户提供土地保障。在农村集体经济制度下,农户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享有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尽管农户户均经营规模不大,但始终有房有地作为保障。许多没有在城市安家落户的农村家庭,青壮年子女进城务工,既有务工收入,又有务农收入。由于在农村有房有地,进城务工的农民随时可以返回农村务农或创业。
不断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为人员流动提供便捷条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交通运输步入发展快车道。到2018年末,全国铁路营业总里程达到13.2万公里,高铁营业总里程达到3万公里,公路总里程达到484.7万公里,通硬化路乡镇和建制村分别达到99.6%和99.5%。不断完善的高铁和公路网络不仅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大大降低了交通出行的时间成本。这相当于缩短了进城农民工与家乡的距离,使他们可以更加方便地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流动。
乡村振兴大大增强了乡村活力和吸引力。改革开放后,我们党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正在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这推动了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吸引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促进了城乡共同繁荣。
富有活力的社会机制为人们实现梦想创造条件
文章称,在国外,贫民窟的居民大都对改变命运、走出贫困缺乏信心,生活态度十分消极。一些研究表明,贫民窟居民已经形成了独特观念和生活方式,并代际传递,他们即使遇到摆脱贫困的机会也难以抓住,更无法向社会上层流动。
在中国,各个社会群体都在为国家发展和生活幸福而努力拼搏。富有活力的社会机制,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人们追求梦想,并为人们实现梦想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