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抓高质量查处案件,又确保以案促改到位。按时高质量办结扶贫领域案件只是基础,还要做好“后半篇文章”,开展以案促改,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促进标本兼治。按照“一案一整改”要求,河南各地各单位共选取6974件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深入查找深层次问题,完善相关制度1239件。
既抓干部作风整改,又确保日常监督常态。盯紧关键人,特别是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探索行之有效的量化评价指标,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强化精准问责,对受到诬告陷害或者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加强对受处理的党员干部回访教育,不断推进巡视巡察、国家监察两个“打通最后一公里”专项工作,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以常态监督推动群众脱贫致富和干部作风整改。
新模式:强化治理,形成小微权力运行立体监督格局
针对小微权力治理手段还不够完善等问题,通过推进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格局、加强科技支撑,形成新的治理模式。
在做好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同时,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基层腐败治理模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营造为民服务、担当实干、清正廉洁的良好氛围,推动基层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治理模式创新离不开完善的制度支撑,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深化改革,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实施办法、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实施、资金使用。
与此同时,省纪委监委把扶贫领域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出台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履职,形成立体监督格局,打通扶贫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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