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完善担保体系,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升融资能力。现阶段,银行贷款仍然是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主要渠道。针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特点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是当务之急。应大力度增加供给,建立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风险分担机制。此外,可考虑顺应中小企业发展新需求,针对中小企业抵押物不足问题,立足评估更加透明、贷款更加简化、放款更加快捷、还款更加灵活的要求,适度提高风险容忍度,创新质押信贷模式,使中小企业融资更简洁、更易操作,更具商业可持续性。
第五,因地因情制宜,结合资源禀赋深化区域金融改革。客观上,要素禀赋深刻影响着区域产业结构、金融机构特点。不同禀赋且发展程度各异的地区,对金融改革也存在不同的现实需求。因此,在宏观政策引导中,需要因地制宜,根据区域经济特点以及金融运行规律,开展区域金融改革或进行专项改革试点示范,有效规避一刀切改革可能带来的片面性,形成政策合力。具体说,就是要坚持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创新作为出发点,以金融改革为牵引,以财税、产业、土地、环保等一系列政策为支撑,形成综合配套改革制度体系,切实解决企业关心的现实问题。同时,还要有所侧重、差别定位,探索出多层次推进金融创新的特色路径。比如,在较发达地区可考虑着力释放经济发展新动能,探索金融发展如何支持企业家创新;在相对欠发达地区,则侧重于强化金融基础性功能,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输血、造血功能。
第六,完善治理体系,加强对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的监管。在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还要注重应对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带来的风险挑战,不断完善金融治理体系。一方面,要建立统一的统计监测制度和监管标准规则,严防影子银行风险;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等的有效管理,缩短企业融资链条,防止商业银行负债端成本向企业不合理转嫁。同时,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需要找准规律,提高管理效能,切实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发挥好,逐步完善金融体系,使其成为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