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12日电/“赞成5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11月30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引发广泛关注。
申请人承诺达到条件的,可先作出行政许可再进行检查验收;对消防、抗震、防雷等内容进行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中出现失误但符合一定条件的,免除相关责任……《规定》用地方立法的方式固化了浙江省近年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形成的经验做法,破解了改革中存在的不少制度障碍,为进一步推进改革预留了充足空间。
改革越深入,越需要立法提供依据
“没想到,我们项目从拿地到开工,仅仅用了39天!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确实名不虚传。”11月28日,正在现场检查施工的阿尔法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总经理章国荣告诉记者,根据以往的经验,一个项目从拿到土地到最终开工,起码要3个月,这一次到浙江投资办厂,桐庐“一站式”服务中心的效率着实令他惊讶。
近年来,浙江省在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推出以“最多跑一次”为标志的“放管服”改革,成效显着,创造出一个个“浙江速度”:二手房交易基本实现一小时办结,跨户籍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由30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出生、婚姻状况等公证事项实现“立等可取”。
走进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前来办理工商登记、税务事项、土地审批的企业代表络绎不绝。与许多地方不同的是,当事人不用带着大包小包的资料,也几乎不用排队,就能很快办完手续。
“凡是能通过部门间会商核查或实地调查核实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金华市委常委、义乌市委书记林毅介绍,义乌通过直接取消、个人承诺、部门核查和信息共享4种方式取消证明材料270项,率先打造“无证明城市”,通过“义网通办”平台,实现让“数据跑”替代“群众跑”。
“最多跑一次”改革给浙江行政效能提升、营商环境优化、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带来实实在在的效果,据第三方评估的数据显示,群众对改革的满意率高达96.5%。
然而,改革越深入,涉及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越需要立法层面作出回应、提供法律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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