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厦门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机构改革试点城市。习近平担任市金融体制改革、经济特区管理建设等领导机构负责人,牵头研究制定了推动经济特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机构改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牵扯许多利益,难度与阻力巨大。”厦门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林朝辉说。
人们很快发现,平时谦逊随和的习近平,在改革问题上果断干脆、态度坚决。他在不同场合提出,“经济特区的任务就是改革,经济特区应改革而生,我们要承担起这个责任”。
一次市委常委会会议上,习近平说,“改革,先走一步有风险,但国家需要有人去趟路子,搞好了,为国家以后的改革提供经验,起纲举目张的作用”。
朱丽水回忆,“当时的改革,只说是社会主义体制的自我完善,以什么为目标,要改到什么程度,没有明确答案。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改革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行政机构改革是拆庙并庙,要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搞好对外商、基层、企事业的服务工作。所以,当时的方案力度很大,直接动刀,砍掉很多政府机构”。
1987年,厦门工业系统的8个专业局全部砍掉,在全国率先实行大部委制,简化企业审批、放权给企业。“这一刀下去,很多人哇哇叫,但就是要逼着大家解放思想尽快上路,融入市场经济。”市体改委同志回忆道。
推动厦门实现计划单列,为厦门长远发展争取有利条件;在全国首次提出“小政府、大社会”原则,建立精简、高效、廉洁、团结的政府;推动金融机构企业化经营,成立华侨投资公司和地方保险机构,建立厦门外汇调剂中心……习近平在厦门推动的一系列大胆改革,许多思路和举措在全国具有开创性和前瞻性,为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磅礴活力。
扩大对外开放
积极探索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之路
“厦门,寓意‘大厦之门’,我们也可以把它理解为对外开放之门,衷心希望把这个对外开放之门建设得更快些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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