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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彦图在禁五星旗公投听证会上发表看法。(中评社 张嘉文摄) |
中评社台北7月5日电(记者 张嘉文)独派团体力推、民进党协办的“禁止五星旗在台湾公开悬挂、展示”公投案,“中选会”5日上午举行听证会。会中学者意见有所不同,“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苏彦图认为,公开悬挂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星旗帜,是表达特定政治立场的象征,是一种政治言论,跟大法官针对言论自由的解释是没有抵触,他认为此公投提案主张跟“宪法”原则有明显出入。
“禁制公开展示或悬挂五星旗”公投案提案人为前台湾中社社长刘曜华,提案主文为:“你(妳)是否同意立法规范,禁止公开展示及悬挂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五星旗帜。”
“中选会”针对年底公投绑大选的投开票流程决议4原则,包括选举与公投设在同一投开票所、公投案1案1票、先领投选举票再领投公投票,及先开选票再开公投票等。而民进党协助推动的5项公投提案上月已有2项审议通过,可以进行第二阶段连署,另外3项提案中的“禁制公开展示或悬挂五星旗”最受瞩目,“中选会”今天举行听证。
听证会中邀请学者表达意见,“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苏彦图表示,今天此公投提案碰到一个问题是,是否符合“宪法”规定?“中选会”有两个可以采用标准,如果以明显违宪标准才可以拒绝提案进入连署,如果是这标准,那有相当理由可以认定提案内容有违反“宪法”对于言论自由和集会结社自由的保障。
苏彦图说,大法官释字第45号跟64号明白提到人民有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的政治自由,这政治言论是受到“宪法”保障,放到台湾宪政发展脉络去观察,其实在民主化以后,废除“国安法”相关规定等,基本的“宪法”原则就是除非涉及叛乱言论表达,且已经涉及强暴胁迫,且对“国安”或自由民主宪政存续构成立即危险,否则国家不得以限制。
苏彦图表示,因此公开悬挂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星旗帜,是表达特定政治立场的象征,是一种政治言论,跟大法官解释没有抵触,因此提案主张跟“宪法”原则有明显出入。
苏彦图也举例,过去有中东欧后共产国家,因要维护过往极权政权下受害者尊严,避免极权复辟等考量,因此有禁止公开展示使用过往共产政权象征的立法,但波兰、匈牙利等国的“宪法”法院,先后把这类禁止宣告违宪无效,欧洲人权法院也针对匈牙利禁止的规范认定违法公众人权公约。
苏彦图说,研究显示,特定历史脉络下,有些国家有正当理由把若干反自由的象征当成是仇恨言论加以管制,但这类管制立法在宪政学理上要通过相当严格的司法审查才能合宪限制人民言论自由,但问题是现在我们国家并没有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治的历史经验,且主权跟自由民主宪政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威胁的程度有一定不确定性,所以比较难去类比上述的仇恨言论管制的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