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台北8月31日电(评论员 林淑玲)陆委会昨日对大陆官方9月1日推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做出正式回应,认定“由于申领居住证不需在大陆设籍,不会有注销台湾户籍的问题”,亦即不会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相关条文。但所附加的“警语”,不止是警告台湾民众办居住证要小心,未来若有惩罚法规出来,等同于限制台湾民众赴陆发展。
陆委会昨日提出的三项警语,第一是警告持有居住证可能被要求就全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是大陆的社保管理监督不周、贪腐甚至是基金操作不佳,参加“五险一金”,看似增加权益,实质上可能增加负担。第三是申请居住证需要提供指纹资料,未来也会面对更多监控与暴露隐私的挑战。
对于居住证可能衍生税务问题,最近绿营网站、媒体都集中火力大量报导、散播,但大陆官方已否认会涉额外的税收。至于提供指纹资料等,台湾官方也对在台居留的大陆人采集指纹。陆委会提出的三点警告是不是事实,民众可以自行判断。
最值得注意的是,陆委会提到,正与相关机关研议和评估,“限制领取大陆居住证者担任重要机密或敏感公职”,这已高度涉及民众权益,甚至有侵权、歧视、违宪之嫌。相关发展值得注意。
因在正常情况下,凡在大陆读书、工作的台湾人为了生活便利都会去办理居住证,如果陆委会的说法入法,一刀砍下去,就限制了所有在大陆读书、工作的台湾人在台服特定公职的权益。变成因为你曾在大陆读书、工作,就有“国安”疑虑,就不能从事某些工作。
台湾有近8成上市柜公司都在大陆有投资,这些企业为了稳定台干,普遍都希望他们携家带眷前往任职,民进党政府若真要这样做,无异于“株连九族”,父母在大陆工作,全家连同跟着去的小孩都遭殃,一辈子都会被扣上帽子。
此外,蔡政府若这样做,也等于是警告台湾青年别到大陆去读书,否则以后就会被贴标签,“有‘国安’问题”。
就法来讲,陆委会既认定领居住证不需在大陆设籍,不会有注销台湾户籍的问题,亦即并不违法,却又要设下重重限制,前后矛盾,争议大。不如利用民进党完全执政,干脆修法限制台湾民众不得赴大陆读书、工作,台商也不准到大陆设厂。
蔡政府对大陆居住证对应措施,如果按陆委会的说法全面实施,将是继李登辉执政“戒急用忍”之后,威力更强的“去中”措施。
可预见的效应至少有两项,第一,逼台湾人二选一,如果认为大陆有潜力,想到大陆发展的,不论是就学或就业就不会再回头了,管他要怎么限制未来不能服特定公职,也不在乎。第二就是台商企业可能减少任用台干,改聘大陆当地人,就没有这些纠葛的问题,如果这成为趋势,究竟是谁的损失,应该很清楚了。
陆委会认定居住证是陆方片面“国内化”的意图作为,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在做法上却要惩罚自己的同胞,这是哪门子政策。如果蔡政府认为居住证等同大陆发给台胞的另一张身分证,领了就违反法令,这就祭出办法来办;一方面说不违法,又要侵害在陆台胞权益,这争议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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