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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研拟:持有居住证一段时间将除籍
http://www.CRNTT.com   2018-09-14 11:22:28


陈明通。(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9月14日电/大陆9月起开放台湾居民申办居住证,陆委会已研议严密的安全管理机制,主委陈明通今将赴民进党内政委员会政策小组报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基本设计与概念,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根据《自由时报》报道,对于外界“除籍”的要求,在考量已有二万多名台湾民众申领,申领者不致有“立即”被注销台湾户籍的问题,不过,陆委会研拟若“一段时间”持有,也就是在首次申办外,再度领取,则可能被“除籍”。

  陆委会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研拟居住证采申报登记制,除可委托代办,申办者不用特地回台登记,主管机关调查属实也可径为登记,若未登记会有行政罚。至于修法前已申办的台湾民众,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办理申报程序,不会有法律空窗期。修法也涉及领居住证者在公法上权利限缩,包括将限制申领者担任政府重要机敏公职与参政权益,因此除“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外,还有其他相关的法规也会一并修法。

  “立法院”时代力量党团昨天也拜会陈明通,了解陆委会修法进度。据转述,陈明通表达,修法会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先处理居住证申报问题,第二阶段才会限缩参政权、服公职等权利;时力党团总召徐永明认为陆委会动作太慢,既然都要修法,何必分两阶段?希望陆委会能在“立法院”总质询后就提出修法版本,就算只处理申报,也要快点进行。

  时代力量也要求,申请居住证者,应比照在中国大陆有户籍或领有中国大陆护照者,必须要除籍。陆委会已研拟将对“一段时间”长期持有大陆居住证者注销户籍,而除籍后,只要放弃大陆居住证,就可恢复台湾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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