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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外交部”召开记者会。(中评社 黄筱筠摄) |
中评社台北3月18日电(记者 黄筱筠)为了因应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扩大,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天宣布,将限制全球非“本国”籍人士入境。“外交部”下午由领事事务局局长叶非比及发言人欧江安进一步说明,叶非比表示,配合疫情指挥中心防疫措施,自台北时间3月19日零时起搭乘飞机起飞来台的非“本国”籍人士,除持居留证、外交公务证明、商务履约证明,或其他经特别许可者外,一律限制其入境。
叶表示,以上持证明或经许可入境者,应配合指挥中心规定进行居家检疫14天。入境后相应事由单位将负责其住所、动线、工作场所的必要措施。以上限制入境的规定,将视疫情而调整,其调整由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
媒体询问是否第一次台湾全面性禁止外国人入境,叶非比说,发生SARS也有限制,但要查证规范范围有多大。但她在会后说明,当年发生SARS时,分三类建议为暂勿前来、暂缓前来、以及非必要暂勿前来。
而根据当时“外交部”发布的旅游限制措施,这三类总共有37个国家。此次是首次全面性的限制外国人入境台湾。
“外交部”也公布执行细节, 首先,外籍人士自台北时间3月19日起,需符合上述事由才能入境台湾(启程地起飞时间为台北时间3月19日零时前,倘扺达台湾前曾在第三国转机过境者,仍可入境)。
第二,以免签证或持停、居留签证入境者,必须持有符合上述条件的证明文件,由“移民署”“国境”线上查验人员认定是否准予入境。另持有驻外馆处核发特别入境许可者,或是有效居留证(官员证),由移民署查验后入境。
第三,外籍人士如果对于所持文件是否符合特殊事由无法判断,可于出发前赴台湾驻外馆处申请特别入境许可。
第四,驻外馆处受理特别许可,除符合前述事由外,尚包括重大紧急人道考量,以及其他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许可等,确有必要急需来台者。
第五,需经特别许可者,例如,外籍劳工等,除可持凭相关证明向驻外馆处申请特别入境许可来台外,也可自行持凭相关证明,经“移民署”“国境”人员查验通过后入境。
第六,本案执行过程中倘遇个案疑义,将由“外交部”与“内政部移民署”随时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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