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优化宏观调控目标。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其宏观调控转型大多经历了一个由“多目标调控”向“突出物价稳定目标调控”的转变过程。中国目前尚不具备强调单一目标调控的条件,但宏观调控的多目标现状,也容易造成政策信号混乱和市场预期不稳。未来,宏观调控可考虑更加突出物价稳定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
三是政策目标需锚定中长期。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使经济周期更为平稳,避免较大的经济波动。因此,在负面冲击较为严重的情况下,严格实现经济增长的年度目标不仅成本较高,且偏离了熨平经济周期的初衷。因此,可考虑更多关注在中长周期内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增强宏观调控的政策权衡空间。
第四,有效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性。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在财政政策方面,需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形成支撑;在货币政策方面,需更加审慎,避免总需求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为高质量发展培育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
在政策分工方面,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应分别针对总量和结构目标发力。就政策工具的属性来看,货币政策偏重总量调控,而财政政策则兼具总量和结构调控功能。因此,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性,需要进一步区分二者的角色:货币政策应更多地承担总量调控的任务,主要作用于总需求;财政政策则需在总体宽松的同时,更关注通过结构性调控影响总供给,实现供给质量的提升。就当前经济环境而言,保增长的积极财政政策不仅要立足于财政支出的规模扩张,还要在保持适度财政收入增长的情况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公共产品的支出,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在稳增长的同时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和经济效率的提升。
有效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性,需构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制定部门的日常协调沟通机制并有效防范风险。在沟通机制方面,应进一步加强促进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的体制机制建设,增强政策制定程序和具体措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加强与公众沟通。在防范风险方面,特别要重视地方财政风险,建立财政风险监控与预警机制,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当年债务偿还情况、债务余额、偿债能力和债务风险指标等。
文章指出,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对做好宏观调控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此,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应在发挥稳定器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结构性和体制性问题,不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民生服务水平,保障中国经济健康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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