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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发言人张业遂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对港澳台一起承诺,会进一步为港澳台投资提供更加开放、便利的经商和发展空间。(中评社 倪鸿祥摄) |
中评社北京3月5日电(记者 倪鸿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今天上午至1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会,会议过程中将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简称《外商投资法》),大陆当局肯定清楚台商疑虑,因此人大发言人张业遂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对港澳台一起承诺,该法不会改变对港澳台投资的法律制度安排,会进一步为港澳台投资提供更加开放、便利的经商和发展空间。
台湾的陆委会去年不断向发出警讯,还指大陆着手研修《外商投资法》可能扩及在大陆投资经商的台商,呼吁要审慎评估赴陆投资与环保法规的影响,另方面准备修法限制领用居住证者在台的公民权,摆明阻止台商、台湾青年去大陆做生意、谋发展及就学。
大陆近年来确实加强整顿污染情形,并致力改善劳工权益,对从在大陆投资生产的台商而言,确实有大幅增加成本的压力,大陆虽有逐步改善方案,让台商能配合逐步产业升级,可是《外商投资法》就事关大陆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法律规范。
虽然《外商投资法》草案条文并未纳入香港、澳门和台湾在中国的投资相关字眼,但或许是受中美贸易战的影响,或许是受深化改革开放新政所致,台商自然会忧心是否不再享有外资优惠,一旦台商优惠受影响,就有可能撤出在大陆的生产线,大陆当局必然清楚台商的疑虑,也清楚港澳地区同属单独关税区,港澳台的投资有其特殊性,既不同于外资,也不完全等同于内资,因此由人大发言人张业遂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前做出保证,会为港澳台投资提供更加开放、便利的营商和发展环境。
张业遂表示,港澳台都是中国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单独关税区,来自港澳台的投资既不同于外资,也不完全等同于内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而对港澳台投资一直都是参照外商投资在进行管理,制定《外商投资法》不会改变国家对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安排,相关制度还将根据实践需要不断修改完善,进一步为港澳台投资提供更加开放、便利的营商和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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