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假处分遭法院驳回 中天11日关定了?
http://www.CRNTT.com   2020-12-07 14:39:54


蔡衍明。(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2月7日电/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年11月18日决议对中天新闻台“不予换照”,中天电视公司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假处分。北高行今天裁定驳回声请,理由尚未公布。全案可抗告。

  根据《中央社》报道,中天新闻台执照为期6年,将于12月11日到期,NCC认为,中天新闻台违规严重,大股东直接、间接介入新闻制播,显示内控与自律机制失灵,7名委员于11月18日一致决议驳回换照申请。

  中天新闻台所属中天电视公司不服,11月23日向北高行声请假处分。北高行于11月30日开庭,听取中天与NCC两造说法,双方均委任律师出庭陈述。

  中天电视公司委任律师当庭更正假处分声请为“本案诉讼确定前,NCC暂准新闻台执照,且NCC不得同意及许可系统台就52频道做其他的安排及调整”。

  中天委任律师指出,旺旺集团总裁蔡衍明只是提供意见,其意见具有新闻价值,但NCC却以蔡衍明直接、间接介入新闻制播等为由,驳回中天新闻台换照申请,造成重大损害,包含中天电视营业收入减损、侵害员工工作权、新闻自由以及蔡衍明的言论自由等,且执照于12月11日到期,时间上有急迫性。

  NCC律师表示,原处分并非撤照,而是驳回换照申请,中天无权主张存续保障执照及频道,蔡衍明为外部人,新闻自由是在讲“宪法”的第四权监督政府,如果像蔡衍明的财团买下媒体,爱怎么讲就怎么样讲,并非新闻自由。

  律师说,中天新闻已在YouTube上线,可以继续经营,员工工作权未受损,本件并没有法定假处分构成要件的难以回复的损害以及急迫性。若法院准予假处分,将对卫广法之立法目的及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危害。请求法院驳回声请。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