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享受更多实惠
作为此轮深化增值税改革3项措施之一,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自今年5月1日起分别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认为,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调高,让更多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享受到计税优惠,能够直接提升企业投资回报率,这将激发“双创”的积极性。
“小微企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主力军,在创新、创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扶持小微企业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环节。”张斌说,此轮增值税改革大幅提高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使更多的小微企业可以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按3%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已有近8万户一般纳税人办理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近8万户纳税人中有3万余户税负高于3%,按3%征收率和去年同期销售额测算,该部分纳税人预计年少缴增值税14.3亿元。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倪老大食品厂就是这8万户转登记纳税人之一。该厂负责人倪晓明说,企业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业务,销售对象多为个人,不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企业以人工成本为主,仅有少量进项可抵扣,因此税负较高。“我算了一笔账,转登记后我们的增值税税率从7.4%降到了3%,估计今年可少缴税款20多万元,这可是真金白银的实惠!”倪晓明说。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表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其税负和办税负担明显减轻,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将使纳税人更有获得感。他同时也提醒纳税人,从长期发展来看,企业还需测算好自身税负并考虑上下游合作伙伴要求,理性作出转登记选择,从而使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上调政策真正成为助推企业发展的契机。
留抵退税“红包”提速发放
7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已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增值税留抵退税返还的1130亿元在9月底前要基本完成。
“在当前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针对具有较大外部效应和带动作用的特定行业实施留抵退税,对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大意义。”张斌介绍,此轮增值税改革选择了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规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此轮改革进一步扩大了适用增值税留抵退税的行业,这是完善增值税制度的重要举措,将有力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企业范围、纳税人条件、计算和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
中银公司会计钱忻星说:“据测算,本次降税能为我们公司增加800余万元的期末留抵税额,同时减少近百万元的地方税负担。我们手上的流动资金多了,正好可以加大在高标准、大电量电池等市场需求产品上的研发和生产投入,不断提升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此轮增值税改革的三项措施全年将减税超过4000亿元。”张斌表示,增值税税负下降不仅是减税降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从整体税制改革的角度来看,未来随着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直接税改革的推进,增值税比重的下降和直接税比重的逐步提高意味着税收负担的分配将更为合理,对于促进税制结构的优化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在深化增值税改革、加快落实系列减税政策的同时,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推出新的减税措施:在确保全年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1.1万亿元以上的基础上,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初步测算全年可减税650亿元。
“新出台的减税措施,聚焦科技创新,着力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更有利于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
(来源:经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