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和事先了解的邻村的补偿标准相去甚远,戴祚林和其他几户征地户没有同意补偿方案。
几天后,戴祚林专门去畴路村了解那边的发放情况,确定是6000多一座铁塔。此后,戴祚林又多次找到周秀华,要求按照邻村的补偿标准补偿,几番“讨价还价”后,周秀华和戴祚林等征地户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每个铁塔6000元标准给予补偿。本想着标准商定后就能拿到补偿款,但村干部却又提出了新问题,有征地户因为长年不在家,没有到现场确认,不能发放。就这样,补偿款一直拖到了现在。
是否有具体补偿标准?其他村是否也是这种情况?送走了戴祚林,巡察组随即联系了当年同样安装了铁塔的畴路村村干部了解情况。2015年3月10日,畴路村收到了6300元/座铁塔的补偿款,其中的6000元为村民占地补偿,另外300元为村干部帮助协调的误工费,到账后不久就发放到户了。随后巡察组又到富山乡村级三资代理中心翻阅了原半岭堂村2015年第一、第二季度的账册,发现早在2015年3月9日,供电部门就划转了20420元铁塔用地补偿款到村账户。
补偿有标准为何还要讨价还价?资金到账后为何拖着不发?
巡察组当即约谈了原半岭堂村支书戴小荣和村主任周秀华。
“当时土地涉及7户村民和村集体机动地,其中一户人因为长期不在家无法确认用地比例,我们准备等那户确认一致了再发,这有什么错?”
“那为什么4年多时间都确认不了?”
“我们已经有8年多没见过这个人了,听说失踪了,所以就耽误了。”
“确认用地面积只有本人确认一种方式吗?如果那人不出现,难道一直不发,这不是刻意刁难群众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