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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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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竞争”是指两岸可以通过社会制度“桥接平台”取长补短,不断完善自己的社会制度。在两岸交流日益深入的情况下,每年有数百万大陆和台湾同胞往返两岸之间,还有数千万人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相互了解对方,竞争是客观存在的。双方都要有包容的心态、广阔的视野和开放胸襟,看到对方社会制度中的可取部分。大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大特点就是不断借鉴和汲取其他社会制度中的有益成分为我所用;台湾也不能将大陆的社会制度一概否定,也可以吸收其中的合理成分。
“共同进步”是指两岸可以透过这个“桥接平台”,来改革和完善自己的社会制度。无论是大陆的制度,还是台湾的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都有很多不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国人文化特征的地方。双方可以在交流互动中,应大胆抛弃不适应两岸实际情况、不符合时代发展和实践要求的制度,同时充分吸收和借鉴对方和世界制度文明发展成果,为两岸中国人寻找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华文化特点,有利于中华民族复兴和中国梦实现的发展道路。
李鹏认为,两岸建构社会制度“桥接平台”的可行路径是:先易后难、先经后政、先理论后实践。社会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到方方面面。两岸建构共同社会制度平台,可以借鉴过去几年两岸协商谈判的经验,先从比较容易的领域入手,从低敏感度的经济领域入手,然后再循序渐进地探讨比较困难的政治领域。实际上,大陆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制度领域已经有很多制度与国际接轨,在社会管理领域也借鉴了台湾的某些先进的经验,这些领域可以成为两岸社会制度“桥接”的优先领域。两岸的社会制度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民主”或“不民主”、“投票”或“不投票”的问题,“民主”是国际政治理论和实践中最具争议的概念之一,两岸在讨论这个议题时必须要有理论上的准备和共识。
李鹏认为,两岸建构这样一个社会制度的“桥接平台”,一方面是要为两岸某些领域先行实现“桥接”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也为两岸学者、智库和理论界就社会制度差异问题进行理论建构、理性探讨、舆论引导提供机会,通过交流、沟通、引导来消弭和化解两岸在社会制度领域的误解和偏见,从而保障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进程的顺利推进。
后方支援记者:黄博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