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14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长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分别是:
1.榆树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建国充当“保护伞”问题。2017年4月,李建国利用职务便利,在调查刘立军、张洪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且收受刘立军2万元。李建国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李建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管理部原副部长金鑫充当“保护伞”问题。2018年1月,金鑫利用职务便利,在榆树市公安局对刘立军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人员李廷俊等人刑事拘留后,接受刘立军请托,请求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在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对李廷俊逮捕时不予批捕。金鑫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金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榆树市公安局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原侦查员闫晓亮充当“保护伞”问题。2017年5月,闫晓亮利用工作便利,在调查刘立军、张洪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接受刘立军请托,请求负责侦查此案的时任榆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给予刘立军关照,导致榆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以未能查出刘立军等人涉黑犯罪为由作出结案处理。2018年1月,闫晓亮明知刘立军、张洪涛涉嫌犯罪,系网上追逃人员,且相关人员被刑事拘留后,仍帮助刘立军、张洪涛之间取得联系。2019年1月,闫晓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榆树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商事审判第二庭原庭长于军伟充当“保护伞”问题。2016年6月,于军伟利用职务便利,在榆树市某房地产公司与刘立军高息借贷引发的案件中,积极为刘立军出谋划策,将原本高息借贷案件拆分为两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在未进行法庭调查,也未对借贷金额进行核实的情况下,法院判决所涉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事后,于军伟先后5次收受刘立军4万元。2019年1月,于军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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