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27日电/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法发〔20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在服务、保障、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与融合发展方面的职能作用,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3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
为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和实践经验,制定以下措施。
一、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全面保障诉讼权利
1.坚持公正高效司法,维护台湾同胞的各项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依法保障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逐步享有同等待遇。
2.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障台湾同胞在大陆的投资安全、财产安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让台湾同胞在大陆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3.对台湾同胞、台湾企业因涉及在大陆享有国家各项政策优惠、补贴、奖励、激励、准入等同等待遇产生的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依法及时受理。
4.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限制出境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台湾同胞、台湾企业正常生活、经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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