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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鼓励青年创业。(中评社黄文杰摄) |
提供创业支持资金。台湾青年创业企业成立后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按照20万元、40万元、6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资金支持,在企业实现销售目标后拨付。
提供贷款利息补贴。对台湾青年创业企业获得的资金贷款(含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给予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最高70%的利息补贴、担保(保险)费最高70%的补贴,单户企业贴息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第二、无住房?提供3年的“菁蓉公寓”住房支援。
提供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按照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不超过300平方米办公用房的3年房租补贴,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
提供“菁蓉公寓”住房支援。对台湾青年创业企业中无固定居所的台湾籍员工,提供3年的“菁蓉公寓”住房支援,租金第1年免费,第2—3年减半。
第三、有风险?设立创业风险援助资金。
提供专利补贴。台湾青年创业企业荣获中国专利(外观设计)金奖、优秀奖,对第一专利权利人分别按照50万元、2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荣获四川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第一专利权利人分别按照30万元、20万元、15万元、5万元标准给予奖励。
提供参展经费补贴。支持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参加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和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统一组织的国际性、全国性和区域性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等各类商贸促进及展会活动,按参展费的70%给予补贴,最高100万元。
设立创业风险援助资金。对国地税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创业活动持续1年以上、创业失败的科技创业企业,其核心团队成员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未实现就业的,经审核,对其未就业期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最长不超过半年。
第四、建立长效服务机制,成立台湾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建立台湾青年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长效服务机制。
成立台湾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为台湾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政策谘询、专案对接、市场拓展、人员招聘、创业辅导、贷款融资、场地租赁等方面服务,协调办理子女就学、社保医疗、居住证等事项;开设“虚拟孵化器”,提供3个月的专案落地线上辅导服务,?明台湾青年做好项目落地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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