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相关举措增强了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然而,现实中一些地方仍存在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甚至还存在“办一个案子,垮一个企业”等现象。这些问题容易造成企业和企业家的焦虑不安,也损害了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有恒产才能有恒心。坚决依法保护产权,就是对市场主体的最好呵护,也是对企业家精神的最好保护。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有关部门加大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清理力度,再审改判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无罪,依法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相关案件的依法办理和判决,传递了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强烈信号。
今年5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指出我国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创新。现在,最高法和国家发改委发布《意见》,有利于完善市场主体司法保护机制。随着各种司法服务和保障具体规定的不断出台和落实,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司法保护力度将不断加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人格权益和财产权益,也必将得到日益平等的保护。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类市场主体数量的增多和活力的增强。我国经济逐步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更离不开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壮大以及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