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看,进一步支持企业对外投资,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发力:
一是完善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引导企业对外投资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战略需求。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深入推进对外投资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宏观指导,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优化全球资源配置,更好地服务于国内实体经济发展;完善对外投资全过程管理,创新监管工具,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海外风险的防控机制,有效规范对外经济合作参与者的行为和市场秩序;优化对外投资综合服务,加强在发布境外投资信息、建立投资合作机制和推动海外利益保护等方面的协调,全面推进“互联网+对外投资服务”,自上而下地形成多层面、多平台的支持体系,共同服务企业“走出去”。
二是强化国际合作平台建设,优化企业对外投资环境。对境外经贸合作区进行整体规划,合理配置资源,降低开发成本,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从粗放式发展向集约化、精细化转变,提升国际产能合作的安全性和水平;加强亚投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及其他多边开发机构共建“一带一路”项目的力度,推动中外深度合作,进一步推动与发达国家“一带一路”第三方市场合作,实现三方互利共赢;加快构建高标准自贸区网络,通过境外经贸合作区、双边投资协议等为企业拓展国际合作打造坚实平台,优化企业对外投资环境,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
三是优化国内营商环境,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良性互动。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加快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提高政策透明度和执行一致性,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增强国内发展环境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发挥中国完整的工业体系、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吸引世界先进技术、管理模式和价值链网络落地中国,使更多的中国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进而增强“走出去”全球配置资源的内生动力和能力。与此同时,鼓励企业以更大步伐“走出去”,在积极参与传统国际分工、稳住传统产业链供应链的同时,以“一带一路”倡议为依托,构建更加均衡和多元化的国际循环体系。通过“引进来”与“走出去”良性互动,促进提升中国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四是构建“走出去”金融支持体系,为企业对外投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制定鼓励企业对外投资的税收、信贷和保险一揽子政策措施;对海外投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贷款担保和贷款风险分担,帮助企业在海外发展中提高自身的融资能力和资金安全性;加快国内金融体制改革,提升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的市场化融资渠道和避险产品;等等。
五是引导企业加快向全球价值链高端布局,努力融入东道国本地经济。引导企业高度重视投资前的准备工作,在立项初期对东道国政治、法律、社会环境等进行系统考察和评估;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能合作水平,逐渐向高端制造、服务业乃至全产业链和供应链延伸;积极主动提升本地化水平,建立包容和多元的管理模式;尊重当地价值观,注意保护环境,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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