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四大障碍
虽然绿色已经成为各界共识,并且还写入了G20杭州峰会公报,但如何让诺言变成行动,其中障碍重重,仍然任重而道远。新西兰前总理 Jenny SHIPLEY 表示,要让“绿色金融”从诺言转化成为行动,就需要有一些绿色的标准,这样的话才会有一些很好的资本转移。
中国人民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还列举了实践“绿色金融”的四大障碍。一是,缺乏强有力的支持”绿色金融”的政策;二是,“绿色金融”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或并没有那么诱人,例如投资者希望得到6%的回报率,但绿色项目只有4%或者只有5%的回报率,而这时就需要政府出面做一些事情;第三,市场缺乏合适的金融产品,例如污水处理,新能源、地铁、轻轨等等,还款期可能是十几年,但是银行往往只能提供比较短期的贷款,缺乏长期融资工具;第四,投资方和需求方信息不对称,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完全没有披露他们的环境信息,使投资者没有办法识别谁是绿色谁不是绿色。
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健全,方星海回应称,去年12月,证监会发布文件,要求从今年的年报开始,如果是环保部名单上的重点排放行业的企业,证监会已要求其在年报中强制披露去年一年的排放情况,这样一来连续做几年,投资者就可以比较该上市公司这几年在排放上有没有改进过。
方星海补充道,证监会正研究将强制性环保信息披露推广至全部上市公司。“我们也在研究以后是不是有可能对所有上市公司都有排放方面的强制性披露要求,这一步如果能做起来会进一步有利于”绿色金融”的开展。”
天风证券董事长余磊则认为,“绿色金融”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待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绿色金融”的门槛、标准,现在看起来还不完全清晰,不清晰就会带来执行的问题;其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匹配,包括地方政府的具体配套措施的落实,可能是一个面对的具体挑战;第三,符合“绿色金融”的复合型人才极度匮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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