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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议员王浩宇。(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1月20日电/“中央选举委员会”今天举行委员会议,审查通过桃园市议会第2届第7选举区民主进步党籍议员王浩宇罢免案,明年1月16日投票。
根据《中央社》报道,王浩宇回应表示,罢免是民主社会的常态,对于选民行使相关权利,只能尊重,他也会做好议员的工作,持续为中坜这座城市努力。
“中选会”表示,桃园市议会第2届议员选举第7选举区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31万5143人,法定连署人数应为3万1515人以上。该罢免案原连署人数3万8922人,符合规定人数3万3362人,不符合规定人数5560人,已达法定连署人数,依法由“中选会”宣告罢免案成立。
“中选会”说,将函请被罢免人于文到次日起10天内提答辩书,罢免案明年1月16日投票,投票起、止时间为当天上午8时至下午4时。
依选罢法规定,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且同意票数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4以上,罢免案即通过;也就是说,王浩宇的罢免案至少要逾7万8785票同意,且同意票超过不同意票才能通过。
王浩宇2014年初次参选桃园市议员当选,2018年挑战连任,以1万6292票当选第7选举区(中坜区)议员,是该选区第3高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