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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交通规例第374G章 最高可囚半年
http://www.CRNTT.com   2024-07-22 16:47:09


  中评社北京7月22日电/据大公报报导,运输署回应《大公报》记者指出,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该署分别在坚道/鸭巴甸街、马己仙峡道/梅道及马己仙峡道/山顶道路口竖立3公吨以上车辆重量限制的交通标志,禁止总重超过3公吨的车辆驶入上述车路。根据法例,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相关交通标志,如属首次被定罪,可处第2级罚款(即5000元)及监禁3个月,如属第二次被定罪或随后再次被定罪,可处第3级罚款(即1万元)及监禁6个月。

  鉴于上述行车路段狭窄、坡度较大及弯多,并不适宜大型车辆使用,运输署有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如车辆重量限制,管制大型车辆使用有关道路。该署会留意有关路段的交通情况,并适时检视现有的交通管理措施。如市民需驾驶总重超过3公吨的车辆进入上述限制区,可以向该署申请禁区许可证。在2022年至2024年5月31日,该署共收到150个有关马己仙峡道及鸭巴甸街的禁区许可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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